《大连高新区 2022 年科技企业培育实施方案》是高新区在疫情期间推出的短期的稳岗、纾困政策。适用于符合园区重点产业(即数字技术、元宇宙、车联网、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文化旅游、智慧海洋、智能制造、数字贸易等),并自颁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在大连高新区首次完成市场和税务关系登记的企业(以下简称登记)。
一、新登记政策
对于首次在我区登记的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科小),给予入驻国有政策性产业楼宇50平米“一免两减半”租金减免政策。
对于首次在我区登记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辽宁省雏鹰企业(以下简称雏鹰),给予入驻国有政策性产业楼宇80平米最高“两免一减半”租金减免政策,以及30万元新登记奖励和最高20万元发展奖励。
租金减免和新登记奖励自企业符合条件时开始计算减免时间及一次性拨付,发展奖励在企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标准后拨付。
二、具体标准
1.科小:登记后在我区完成2022年科小注册或入库的企业。
2.雏鹰:同时满足(1)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含)以上;(2)登记后在我区申报并通过2022年雏鹰企业认定的。
3.高企:同时满足(1)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含)以上;(2)2020年、2021年认定通过的高企;或登记后在我区申报并通过2022年高企认定的。
4.发展奖励条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的,可获得20万元发展奖励;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之间的,可获得10万元发展奖励。
5.本方案中科小、雏鹰、高企奖励,从高不重复。
6.登记前未获得相应资质的,在科技局备案后,可正常入驻产业楼宇,并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自2022年资质认定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减免租金时间和拨付新登记奖励;如2022年资质认定未通过的,不再享受本方案的租金减免和奖励政策。
三、退出机制
中期评估:企业入驻满一年后需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条件见下表),评估通过后,可享受后续租金减免政策;评估不通过的,不再享受后续减免政策。
租金减免政策中断或到期后,企业可以选择继续续租并正常缴纳租金,或者搬出该楼宇。
表1:入驻企业满一年的评估条件
迁入奖励类型 | 条件1:营业收入 | 条件2: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 | 条件3: 区级贡献 | 条件4: 其他要求 | |
2022年度 | 增长率 | 2022年度总额 | 2022年度增长率 | 2023年 上半年 | |
科小 | X<50万元 | ≥50% | ≥20万元 | 无要求 | 通过入库评价 |
50万元≤X<100万元 | ≥20% | ||||
100万元≤X<500万元 | ≥10% | ||||
X≥500万元 | ≥0% | ||||
高企 雏鹰 | 100万元≤X<200万元 | ≥20% | ≥30万元 | ≥0 | 配合完成火炬统计 |
200万元≤X<500万元 | ≥10% | ||||
X≥500万元 | ≥0% |
需同时满足表中条件1-4,有一项没满足即为发展情况评估不通过
四、入驻楼宇
智造梦工厂、E港大厦和科创大厦。其中智造梦工厂和E港大厦场地租金为1.3元/天/平方米,物业费为0.4元/天/平方米。科创大厦场地租金为1.05元/天/平方米,物业费为0.5元/天/平方米。
五、其他相关约定
1.享受本方案政策的企业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五年内不改变在大连高新区注册、办公、纳税及统计义务,不减少和抽逃注册资本金。企业违反承诺,须全额返还符合本方案政策所获得的现金奖励。
2.本方案涉及的数据口径参照“高新20条”政策标准执行,有特殊情况的由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合计)
3.入驻企业符合“高新20条”政策的可同时享受。
政策咨询:88149459/84820326/84793214